2020年乌海市海南区人才引进公告
海南区是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市辖区之一,因位于乌海之南而得名,下辖3个镇、2个街道、1个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总面积约1005平方公里,占乌海市总面积的57.29%,是“蒙宁陕甘”经济区的结合部和沿黄经济带的重要节点,是呼包银榆经济区增长极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海南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充分发挥各类人才智力支撑和保障作用,着力建设“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的“北方海南”,不断优化提升生态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和发展环境,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我区定于2020年7月8日开展人才引进活动,面向高校毕业生引进119名具有专业视角、专业思维、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专业人才,其中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专项计划不定岗40个,中小学教师岗位40个,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39个。
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四海精英。北方海南,期待你的到来!
附件:
1. 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
2. 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简章
3. 2020年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简章
乌海市海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01 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引进人才,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经海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计划引进一批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急需紧缺高素质、高学历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海南区事业单位(不定岗)计划引进40名,具体要求详见《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专业类别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3.国内世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4.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户籍、乌海生源或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包含自考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5.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非乌海户籍(不包含自考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限2020年应届毕业生。
备注:1. 凡是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以“项目人员”的身份报考。2.“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0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
6.具有符合人才引进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7.拟引进人员报名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不含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毕业延期的,获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市内外近5年内被辞退、开除人员;
4.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市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5.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筛选确定范围、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3日17:30
审核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6日17:30
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此次海南区所有人才引进专业类别一个,不得重复申报。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意见。
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1.本人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双学位的,需上传2个学位证)、教育部发放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 《海南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下载后须手签并按指纹再上传);3. 荣誉奖励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等资料;4.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及学生证;5. 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证明》;6. 乌海籍考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7. 乌海生源的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乌海就读高中的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公章和主管教育局公章)。报考人员需保证上传资料真实有效,要求上传时图片清晰、辨识度高。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进群,方便后续通知工作。专业一类进入QQ群1:1126781597;专业二类进入QQ群2:1126787581;专业三类进入QQ群3:1126555377。
(二)筛选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范围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所获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是否为乌海籍和乌海生源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范围人员。同一专业类别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按比例减少引进计划,空余引进计划数量可调剂到专业三类。
筛选赋分规则:
1.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范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4分、“211”院校3分、普通本科院校2分。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院校是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的加1.5分,本科阶段院校是“211”院校的加0.5分(院校加分,就高计算,不叠加);
3.全日制本科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3分、“211”院校2分、普通本科院校1分(院校加分,就高计算,不叠加);
4.具有双学位的加0.5分;
5.2020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加1分;
6.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的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211”院校,其他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普通本科院校;
7.考生获得国家级荣誉奖励加0.5分,获得省部级荣誉奖励加0.3分(奖励加分,就高计算,不叠加);
8.如出现并列情况,综合考量考生在“三大攻坚战”一线及获得市级、旗县级荣誉奖励,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和院(系)级各种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等条件进行排序,排序顺序为“三大攻坚战”一线人员优先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于市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旗县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校级荣誉奖励,优先于院(系)级荣誉奖励。荣誉奖励及共产党员身份等以最高优先级为准,不重复使用。
筛选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范围人员后,将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进行公布,并进行资格复审(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115.28.230.52:8003;海南区政府网址:www.hainanqu.gov.cn;海南党建网址:www.nmghndj.gov.cn;“先锋海南”:gh_66322264c53b)。未进入范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进入复审范围人员自行打印并携带《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乌海市海南区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荣誉奖励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入党时间截至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5.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应携带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证明》(必须携带原件)。
7.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户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8.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生源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在乌海就读的学籍证明(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盖章)。
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分专业类别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同一专业类别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数量低于该专业类别引进计划数量的,经海南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后,空余的引进计划数量可调剂到其他专业类别。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将在考试地点现场公布考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专业类别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范围的同一专业类别最后一名人员,如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在海南区2020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录取,其他情况组织加试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请海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理引进手续。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八)择岗安排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海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委组织部、编办、区人社局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统筹进行分配,拟引进人员需自觉服从岗位调整及调换。
四、引进待遇
引进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乌海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落实。
五、其他事项
1.递补规则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拟引进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3.人才引进工作由海南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5.本次引进不设具体报考岗位,根据成绩排名及考察结果录取,统一分配;
6.本简章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73- 4026163
0473-4022551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32
附件:
1.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登记表
2.《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专业类别表》
3.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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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海南区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名额
引进中小学教师40人,其中初中教师21人,城区小学教师17人,农区小学教师2人。具体岗位要求见《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目录》。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国家“双一流”高校、“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省级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含自考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独立)学院);
4.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重点综合类院校和重点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户籍、乌海生源或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均不包含自考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独立)学院)。
备注:(1) 凡是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超过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以“项目人员”的身份报考。(2)“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4.引进人员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2020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
7.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毕业延期的,获得学历学位时间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8.2019年海南区公开招聘的合同制中学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9.下列人员不在范围: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因吸毒被管制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7)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包括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筛选确定范围、现场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3日17:30
审核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6日17:30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按照要求填写真实信息,每人限报此次海南区所有人才引进岗位(专业)一个,不得重复申报。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院系、学制、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并加盖学院公章;
(3)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户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户口迁入日期为公告发布日前);
(4)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外普通高等院校的乌海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乌海就读的高中的证明(加盖就读学校和主管教育局公章);
(5)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2,需签字按手印确认);
(6)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的证明》;
(7)本人所获荣誉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等。
确保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或上传资料不清晰的均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上述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加入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QQ群接收相关通知。
(1)城区小学语文QQ群:741105378
(2)西卓子山小学语文、数学QQ群:680494210
(3)初中语文QQ群:925439306:
(4)初中物理、化学、数学QQ群:771238783
(5)中小学英语QQ群:925049881
(6)城区小学数学QQ群:722571293
(7)历史、生物、地理、政治QQ群:1090101983
(二)筛选确定进入现场测试人员范围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所获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是否为乌海籍和乌海生源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减少聘用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
筛选赋分规则:
1.博士研究生、国家免费师范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毕业生,直接进入试讲人员范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11”院校加3分、普通本科院校加2分。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院校是“211”院校的加0.5分;
3.全日制本科生:“211”院校加2分、普通本科院校加1分;
4.2020年10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海南区服务基层的项目人员加1分;
5.2019年海南区公开招聘的合同制中学教师加1分;
6.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的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211”院校,其他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普通本科院校。
7.考生获得国家级荣誉奖励加0.5分,获得省部级荣誉奖励加0.3分;
8.如出现并列情况,综合考量考生“三大攻坚战”一线人员及获得市级、旗县级荣誉奖励,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和院(系)级各种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等条件进行排序,排序顺序为“三大攻坚战”一线人员优先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于2019年海南区公开招聘的合同制中学教师,优先于市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旗县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校级荣誉奖励,优先于院(系)级荣誉奖励。荣誉奖励及共产党员身份等以最高优先级为准,不重复使用。
(三)现场测试
现场测试分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步骤进行,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作为进入试讲的资格条件,每一岗位依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已取得试讲资格放弃试讲的,依结构化面试成绩等额递补。
结构化面试同场次报考者派代表,在不少于两套的面试考题中抽取一套试题作为本场次试题,本场次报考者依抽签顺序作答,考官组根据报考者答题情况参考试题考察要点打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逻辑思维等。
2.资格复审。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员后,将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进行公布,并进行资格复审(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115.28.230.52:8003;海南区政府网址:www.hainanqu.gov.cn;海南党建网址:www.nmghndj.gov.cn;“先锋海南”:gh_66322264c53b)。未进入范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供网络报名上传的材料(1)—(7)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海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1,一式2份)。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试讲。同级别同科目岗位试讲者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参加试讲者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学基本技能。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试讲成绩。
(五)成绩公布
试讲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结构化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七)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对考察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对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聘后待遇
(一)递补规则。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二)根据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区人民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三)凡被录用者,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调离的,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实行试用期制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毕业生、“985”院校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等按照乌海市教育人才引进相关待遇落实。
(四)报考城区小学考生录用后,海南区教育局将根据各岗位实际需求情况,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1.为强化报考人员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此次引进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人才引进工作由海南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 本简章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73-2112389
0473-4022171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32
附件:
1.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登记表
2.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3.2020年海南区中小学校人才引进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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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0年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简章
为加大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经海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计划引进一批与我区卫生健康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急需紧缺高素质、高学历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39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3.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5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可不受学历限制;
4.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可不受学历限制;
5.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包含自考专升本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年龄在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健康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6.拟引进人员报名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乌海市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乌海市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学生,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间题的人员,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人员;
7.现役军人;
8.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筛选确定范围、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3日17:30
审核时间: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26日17:30
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此次人才引进岗位一个,不得重复申报。所填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因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误填信息、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而出现影响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引进等情况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海南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意见。
报名时,同步上传以下材料,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1.本人身份证,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双学位的,需上传2个学位证)、教育部发放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 《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下载后须手签并按指纹再上传);3. 荣誉奖励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资料;4.中级及副高级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5.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的证明》。报考人员需保证上传资料真实有效,要求上传时图片清晰、辨识度高。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进群,方便后续通知工作。QQ群:907915470。
(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报名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所获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等情况,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其中科室医师I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副高及以上职称,不设面试比例;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经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或按比例减少引进计划。
筛选赋分规则:
1.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副高及以上职称:直接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2.全日制本科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3分、“211”院校2分、普通本科院校1分(院校加分,就高计算,不叠加);
3.具有双学位的加0.5分;
4.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加2分;
5.QS世界排名前1000名的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211”院校,其他境外院校相当于国内普通本科院校。
6.考生获得国家级荣誉奖励加0.5分,获得省部级荣誉奖励加0.3分(荣誉加分,就高计算,不叠加);
7.如出现并列情况,综合考量考生获得市级、旗县级荣誉奖励,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和院(系)级各种荣誉奖励、是否为中共党员等条件进行排序,排序顺序为优先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于市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旗县级荣誉奖励,优先于校级荣誉奖励,优先于院(系)级荣誉奖励。荣誉奖励及共产党员身份等以最高优先级为准,不重复使用。
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后,将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进行公布,并进行资格复审(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115.28.230.52:8003;海南区政府网址:www.hainanqu.gov.cn;海南党建网址:www.nmghndj.gov.cn;“先锋海南”:gh_66322264c53b)。未进入范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进入复审范围人员自行打印并携带《2020年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级及副高级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乌海市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荣誉奖励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入党时间截至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日为准。
5.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需持有现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2020年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的证明》(必须携带原件)。
对拟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采取面试的形式,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测评。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数量低于该岗位面试开考比例,经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岗位引进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科室医师I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副高及以上职称,在达到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引进所需人员,直至所需岗位人数。
科室医师I类以外的其他岗位:考试结束后,将在考试地点现场公布考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范围的同一岗位最后一名人员,如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经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加试确定拟引进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到指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违反纪律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对考察中发现有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拟引进人选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请海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理引进手续。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待遇
海南区人民医院引进的人才列入海南区人民医院总量备案制管理事业编制,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照乌海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落实。
海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的同工同酬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同工同酬聘用人员工资和职称评定参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执行。与聘用单位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申请离开聘用单位工作岗位。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 递补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 拟引进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发布,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3. 人才引进工作由海南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 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引进资格;
5. 本简章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海南区政府网、海南党建网、“先锋海南”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73-2792632
0473-4023510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32
附件:
1.2020年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
2.《2020年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
3.海南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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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先锋海南
编辑:杨正芳
初审:王馨莉
复审:李 刚
终审:尤晓雷
出品:乌海日报社融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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