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珂梦鸽密会细节(北京轮奸案富二代轮奸 受害者一开始不敢报警)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 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 李天一 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 轮奸 。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 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 李天一 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 轮奸 。2013年3月7日,李天一等人因涉嫌轮奸已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 人民法院 提起公诉。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 涉嫌 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

当时正值春节期间,李某某和父母正在外地度假。李某某为了聚会坐飞机先行回京。当晚几人前来时,领班张某为他们安排了“天蝎座”包房,并上了一箱科罗纳啤酒,以及黑方和轩尼诗等洋酒。几人让张某找陪酒小姐,于是张某便叫了两个女子进屋。其中一名是矮个女孩,另一名就是受害人杨某。

杨某在包厢中喝了很多酒,李某某叫来领班张某询问杨某能否出台。张某看到杨某喝得很醉,并且不愿意跟李某某等人出去,就提议先出去吃饭,等杨某清醒些之后,由她自己决定是否愿意出台。见有领班张某的陪同,杨某同意跟李某某等人去吃夜宵。于是,大约凌晨3点多,一行人开车来到了世纪金源的金鼎轩。

在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又爆发了一场冲突。由于发现邻座的两男一女经常看自己,李某某与对方争吵了起来。店内的监控也将这个过程记录了下来。

离开世纪金源的金鼎轩后,河北来的李某去取车离开。而剩下的人则首先开车到了李某某家地下车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三人一番商量后,酒吧的领班张某从地下车库离开,打车回家。李某某等人则将剩下的杨某拽上了车。杨某在车上寻找领班张某,得知张某已经离开后,杨某表示要下车,而李某某等人不同意并打了她。在湖北大厦,魏某某使用他人身份证开了湖北大厦一个房间,后用短信告知其他人。李某某等人扶着杨某进入大堂,走进电梯,监控显示,在电梯中,李某某等人还有殴打动作。

进入房间后,杨某不愿意脱衣服。李某某等人实施殴打,并强行脱去其衣服。此后,李某某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随后是王某。而且据了解,几人都没有安全措施。结束后,魏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凑了2000元塞进杨某的包中。几人将杨某带离后,放在路边让其打车离开。

北京轮奸案:富二代轮奸 受害者一开始不敢报警

李天一

事发后,杨某将此事告知了张某和一名女性同事,当天几人陪她到医院查看身体情况和治疗。后经鉴定杨某的所受伤害为轻微伤。

受害人首先给李某某打了电话,但是李某某表示这是嫖娼,并挂断电话。此后,酒吧经理丁某也得知了此事。在得知李某某的家庭背景后,几人担心报警没用,于是首先选择私了。

丁某首先给李双江的司机打了电话。过一天后,见没有回应,丁某等人又给李双江的手机发短信,内容大约是,你是否是李双江,你儿子李某某轮奸的事情,你是否愿意出面解决,如果不理睬,我们将选择报警和通知媒体。但李家还是没有回音。当天晚上,丁某等人陪同杨某到派出所报案。

2013年8月7日凌晨一点,兰和律师发微博称,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女士于8月6日上午,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正式提交《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犯罪事实立案侦查。

2013年8月7日傍晚,GlobalClub酒吧一负责人回应称梦鸽这是在诬告。该负责人称,诬陷也是犯罪,并认为她侵犯了酒吧名誉权,再这么下去,酒吧要跟她打官司。

2013年8月31日梦鸽再度接受媒体访问,谈到其子李某和另外4名同案犯,她称被5个孩子的陈述所感动,并曝光了与李天一的书信内容。

梦鸽称李天一本质善良、忠义,也热爱学习,还曝光了这些日子与李天一的书信内容“妈妈,我现在知道18岁前为什么需要监护人,因为我们的心智不全,我们分不清善恶,分不清准确的是非。在我的这件事情上我清楚的认识到我错了,因为我做了一件自己并不是真的做了的事情,因为我的本意是和同学们在一起聚会一下,我的真诚是表达了我对他们的这份忠义,我很珍惜友谊,很珍惜同学们对我的友爱,我没有别的想法,也没有别的目的,就是想和大家聚一聚。所以造成了这样的事情,错在不该参与,错在不该轻易相信别人”。

2013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天一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在海淀法院第17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次庭审因涉及未成年被告人及个人隐私,因此进行不公开的连续两天审理。 [9] 在庭审现场,五被告都接受了单独讯问,并详述事发始末,但李天一的说法和别的被告及被害人的证词都有很大矛盾,如他称并未与被害人杨某发生性关系,并指杨某是卖淫女;而有被告称他是第一个和其发生关系;杨某则自称事发前还是处女。

2013年9月11日,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透露,李天一辩护律师已向海淀区法院提交《再次开庭申请书》,以及2013年9月7日12名国内刑事实务界、理论界和法医学界专家的论证意见书,要求第二次开庭,并提出被害人、专家证人出庭、现场勘验、非法证据排除等六项申请。并且4处监控视频曝光,其内容涉及本案一些关键争议细节。

宣判公告

2013年9月22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网站发消息称,海淀法院定于9月26日9时30分,“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

一审宣判

判决

2013年9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 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天一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北京轮奸案:富二代轮奸 受害者一开始不敢报警

判决结果

上诉

2013年10月11日下午,北京一中院发布消息称已经收到李某某强奸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五名被告人中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一中院经过审查后发现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现已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2013年10月26日凌晨,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案的同案律师李在珂表示,北京市一中院通知10月31日上午9时开庭审理李某某案。 2013年10月28日 ,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消息,经与北京一中院核实,该院定于10月31日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

二审审判

延期申请

2013年10月30日,法院宣布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二审开庭延期。上诉人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提出此案有被告人更换了辩护人,申请延期审理。而法院延期审理此案的原因是,“上诉人一方在本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申请延期审理。本院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将本案开庭日期延后,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2013年11月19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田律师表示,原告杨女士状况,仍不宜参加法庭审理,相关诉讼权利全部由律师代为行使。

对于此前曝出李某某家提交的新视频证据,受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不好说”,同案被告律师李在珂则称“没听说”。李某某律师张起淮接受中新网采访时,声称开庭前都“不能说”。

2013年11月19日,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上诉方提交新的视频证据,但未获法院采信。庭审从上午9时许一直持续到晚21时50分,仅中午休息半小时。此案未当庭宣判。

北京轮奸案:富二代轮奸 受害者一开始不敢报警

上诉两人均同意无罪辩护

昨日22时15分,两辆押解车从北京一中院南门缓缓驶出。之后李某某的辩护人之一李肖霖,也离开法院,并表示“明天不会再开庭了”就上车离开。

随后,法院发布消息称,在昨日下午的庭审过程中,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法庭调查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检察员、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围绕证据、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

5人中,上诉人李某某和王某均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相关法定代理人进行了补充陈述。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至此,除去中午休庭时间,庭审耗时约12小时。

休庭后,法庭安排未成年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会见。

李某某翻供 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

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昨日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十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

视频新证据 法庭认为无合法效力

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昨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

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

李某某辩护律师李肖霖表示其已经接到法院通知。李某某的父母也已经接到了法院的通知。李律师表示,其仍然坚持无罪辩护的辩护意见并且对这一结果很有信心。李律师称,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对李某某的有罪判决,他相信李某某和其监护人还将继续申诉。

2013年11月22日,该案的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赵运恒律师表示,二审事实和证据情况与一审情况基本一致,二审法院不需要再对新证据进行审查,二审也没有出现被告人认罪态度有所改变或者有重大立功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出现,所以二审法院才会这么快就将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这也意味着此案结果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悬念可言。

2013年11月2日上午9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区西中法庭依法公开宣判。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在被问到是否会继续向高院申诉时,李某某律师张起淮说:“如果法律允许,我们还会坚持。”并表示梦鸽和他的态度一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西中法庭对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同案人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10时许法院宣布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张起淮律师在采访中表示要坚持申诉,两位律师都认为这是对方的权利,其中田参军律师认为法院同意申诉的可能性及其低。

监控曝光

2013年11月27日,李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公开二审宣判。终审宣判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长达近一年之久被公众讨论的李某案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该案唯一成年人被告王某律师周翠丽却始终认为案件受到了不公平审判,并两月来持续在微博爆料案件细节。

继不久前公布湖北大厦电梯监控录像后,2014年2月11日在微博晒出几张监控录像截图,截图日期正是李某案发生当晚(2013年2月17日),疑似李某等带杨女士离开酒吧后前往的餐厅,图片上女子身穿黑色上衣,左手挎包,疑似暗示受害人杨女士离开时“清醒”。但网友一直对其爆料证据真假存疑。

2013年11月27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维持原判。

海淀法院9月2日上午对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处 有期徒刑 十年。

  • 发表于 2022-11-11 14: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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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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